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0年1月15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自治区主席咸辉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自治区人民政府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0年主要目标任务和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号召,全区各族人民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自治区党委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八次、九次全会决策部署,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开放为动力,始终抓住“三个着力”重点,坚决打赢三大攻坚战,持续实施三大战略,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守好三条生命线,走出一条高质量发展新路子,进一步解放思想,进一步真抓实干,进一步奋力追赶,确保与全国同步建成全面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为建设好经济繁荣民族团结环境优美人民富裕的美丽新宁夏而努力奋斗!